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安徽省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工作计划》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执行。
一、坚持围绕中心,强化立法供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九次全会部署要求,围绕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和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确保政府立法工作主动适应改革发展需要,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安徽篇章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二、健全立法机制,提升立法质效
将党的领导贯穿政府立法工作全过程各环节,严格落实重大立法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坚持科学立法,遵循客观规律、立法规律,加强前瞻性研究,增强政府立法的针对性和适用性。坚持民主立法,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优化听民意、汇民智工作机制,使立法过程成为满足人民需要、扩大人民参与、接受人民监督的生动民主实践。坚持依法立法,严格遵守立法程序,及时根据上位法规定统筹立改废,维护法制统一。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提高立法质量。推动建立健全长三角区域协同立法工作机制,提升区域协同立法水平。
三、抓好统筹实施,确保完成任务
起草部门要严格执行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压紧压实责任,全面落实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与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公平竞争审查等工作要求,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报送草案送审稿,为审查、审议等工作预留合理时间。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时报送的,起草部门要提前书面报告省政府。对于政府规章调研论证项目,起草部门要在2025年10月底前向省司法厅报送论证工作情况、论证意见书。省司法厅要认真履行审查职责,加强会商研究和督促指导,全面推进政府立法工作计划落实,确保按期提请审议;对意见不一致的立法项目,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大统筹协调力度,避免久拖不决。
原文链接:https://www.ah.gov.cn/public/1681/5654343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