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奖惩树立导向 促进目标责任制有效落实

201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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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市国资委自2008年开始对委属企业实施经营业绩目标责任制考核。根据市国资委的总体工作部署及与建投集团签订的目标责任要求,我公司领导班子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带领全体员工,在国际、国内经济大环境导致的各种不利因素影响下,努力推进企业经营管理和各项业务工作的开拓创新,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有效保障了我市大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较好地完成了所承担的目标任务。

为发挥年度目标考核的激励、导向功能,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强化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集团公司建立了奖惩分明的激励机制,对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及未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分别予以奖惩。2009年度目标考核任务要求我公司承担建工集团、客运公司等5户改制企业职工生活区共74片10,867户移交的任务,因该批改制企业生活区移交情况复杂、协调难度极大,根据移交政策,移交接收方提出的很多移交条件我公司自身无法协调解决,故虽经多方艰苦努力,至年底时仍有部分生活区未完成移交,影响了年度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此情况虽然主要为客观原因所致,但我们没有因此推脱逃避责任,而是勇于自我检讨,敢于承担责任、自我加压。为示惩戒,集团公司党委研究决定对从主要领导到驾驶员的全体员工分层次进行相应比例的工资扣发,通过强化奖惩树立正确导向,激励鞭策公司全体工作人员改善调整工作行为,更加积极、主动、规范地完成公司工作目标,更好地促进企业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