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职工持股投资 保持企业和谐发展

2009.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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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国企职工持股、投资行为,日前,市国资委发布《关于清理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为落实《意见》要求,建投集团及时对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清理规范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各企业紧密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清理规范工作。5月31日前,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对照文件规定,针对国有企业职工持有本企业股权、国有企业职工持有本企业各层级子企业股权、国有企业职工持有本企业关联企业股权、国有企业以职工持股联合会工会等名义组织职工投资举办有关企业、国有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在职工或其他非国有投资者投资的非国有企业兼职等五种行为进行了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上报市国资委。

市建投集团将按照市国资委的部署和要求,在自查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开展重点抽查、清理规范和检查总结等各项工作,确保清理规范工作落到实处。